设计公司-中七设计院下发关于授权委托书盖章规定!
发布时间:2017-06-21 来源:本站 浏览:次
总公司各部门、各办事处、各分公司:
即日起有关授权委托书事宜,统一由设计公司-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审核同意后,方可加盖印章。
授权委托书内容不得出现“全权委托”“全权办理”“一切事务”等概括性用语,授权事项必须明晰;有关签订合同的委托须先经专管办、财务部同意后,由法律事务部审核通过,方可出具。禁止出具工程款收款、涉及资金类的授权。
授权委托书出具按公司统一格式出具,遇特殊情况需事先报备,经法律事务部同意,办事处和集团公司各部门人员,严禁私自对外授权。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如发现违反本通知出具授权委托书的情况,公司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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