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发布时间:2017-04-18 来源:本站 浏览:次
1.如因乙方原因,致使集团或项目工程部被投诉到四川或各地政府部门,导致集团或项目工程部被四川建委或全国范围内的政府部门列入黑名单,取消经营权或不予年审,或收到监管部门处罚,集团有权取消该项目工程部经营权,追究保证金的三十倍作为的赔偿,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甲方其中一份用于存档,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在签订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则双方协商解决。
3.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4.项目工程部以集团名义承接的项目,其一切债权债务及法律责任由项目工程部全权承担。
5.5.项目工程部无论何种原因进行注销,限期内自行注销不另收费,如集团安排注销需收取川渝两地5000元,川外15000元手续费。
6.集团将依据管理制度及下发的单项管理文件对项目工程部进行管理,并依据上述文件对项目工程部进行考核。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甲方其中一份用于存档,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在签订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则双方协商解决。
3.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4.项目工程部以集团名义承接的项目,其一切债权债务及法律责任由项目工程部全权承担。
5.5.项目工程部无论何种原因进行注销,限期内自行注销不另收费,如集团安排注销需收取川渝两地5000元,川外15000元手续费。
6.集团将依据管理制度及下发的单项管理文件对项目工程部进行管理,并依据上述文件对项目工程部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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